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电子产品、机电设备、电气环保设备、计算机软硬件、网络设备、多媒体设备的销售(不设店铺,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;涉及配额、许可证管理商品的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,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